2020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開考時間在2020年11月14日9:00-11:30。在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的四個科目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其中多項選擇有15道,每題2分,錯選不得分,少選、漏選的情況,考生所選的選項每個得0.5分,科目總分共計100分。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題型 | |
| 第一天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70道單選;15道多選 |
| 14:00-16:30 | 安全生產管理 | 70道單選;15道多選 | |
第二天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 70道單選;15道多選 |
| 14:00-16:30 |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 客觀題40%+主觀題60% |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相應范圍內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急管理部門和經應急管理部授權的機構,負責其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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