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安全工程師共四個考試科目,客觀題科目題型相同,主觀題科目題型略有不同,但不論是客觀題科目還是主觀題科目,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均采用紙筆作答的考核方式。三個客觀題科目均有85道選擇題,主觀題科目有單選題+案例分析題,四科考試在2天內完成。
考試時,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回收。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對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按照專業類別進行注冊。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后方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相應范圍內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和經應急管理部授權的機構,負責其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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