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跟初級是不一樣的,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包括三門公共科目和一門專業科目,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只有一門公共科目和一門專業科目。
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2個科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這七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其一。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區別:
1、初級(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考試和注冊管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按照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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