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應急管理部就《特種作業目錄》修訂公開征求意見,涵蓋合并建筑施工特種作業、刪減部分操作項目、增加新興領域作業內容及調整部分作業適用范圍等多項調整,旨在完善特種作業管理體系,提升行業安全管理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近日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就特種作業目錄的修訂向社會廣泛征集意見。此次調整旨在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適應當前行業技術發展和實際操作需求。在本次修訂中,首先對建筑施工領域的特種作業進行了整合,將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焊工等共10個作業類別、19個具體操作項目統一納入《特種作業目錄》體系,并對相關資格證書的互通互認作出明確說明,以增強跨領域作業的靈活性與規范性。
部分操作項目被予以刪除,涉及多個作業門類。電工作業方面取消了“防爆電氣作業”這一項;焊接與熱切割作業中不再保留“壓力焊作業”和“釬焊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則移除了包括安全檢查、井下電氣操作以及爆破在內的三項內容,反映出對現有高風險或重復性項目的優化清理。
與此同時,為填補新興領域安全管理空白,多項新操作項目被增列。煤礦安全作業新增“煤礦防沖作業”“煤礦無軌膠輪車操作作業”及“煤礦調度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相應增加了“無軌膠輪車操作”和“調度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方面,補充了海洋石油平臺所需的“海洋石油司鉆作業”“海洋石油電氣作業”“海洋石油吊裝作業”和“海洋石油司索指揮作業”四項關鍵崗位。危險化學品領域引入“新型煤化工工藝作業”“電石生產工藝作業”“偶氮化工藝作業”,強化對復雜化學過程的安全監管。此外,“有限空間監護作業”也被正式列為新增項目,突出對受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監護職責的專業化要求。
部分原有項目的適用范圍也得到進一步厘清和調整。電工作業中明確了高壓與低壓作業之間的覆蓋關系,持有高壓電工作業證者可從事低壓相關任務;同時,在特定作業場景下,電工作業持證人員無需重復取得高處作業資格。對于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全自動焊接設備的研發、編程、調試及其運維工作不再強制要求取證,且在同一作業環境中可免除高處作業證的考取。高處作業方面規定,在配備標準護欄的固定登高工具或平臺上進行的常規作業,可視情況免于取證。涉氨制冷領域名稱由原來的“制冷與空調作業”變更為“涉氨制冷作業”,其下屬兩個子項亦同步調整為“涉氨制冷設備運行、維修操作作業”,突顯對氨制冷系統特殊性的重視。煤礦安全作業中的“煤礦采煤機(掘進機)操作作業”也被拆分為獨立的操作類別,以便更精細化地實施培訓與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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