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基礎理論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國家的相關政策,了解基本的經濟理論和部門經濟知識,能勝任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法律工作的實用技能型人才。本專業培養具有處理法律事務必備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具備法律事務咨詢、糾紛調解、法律文書制作、訴訟業務代理等職業能力的高素質法律實用人才。
要面向政法機關、法律服務機構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從事審判事務、檢察事務、法律服務等工作。90%以上的學生畢業時,通過實習考核,依照有關規定可獲得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每年有部分畢業生考取公安等政法機關公務員及山東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基層司法機關公務員)。 就業崗位適用范圍為:公、檢、法等各級政法機關的執行員、書記員、法警、內勤、辦事員;政府各級各類行政執法機關的公務員;公證處、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員;公司、企事業單位的法律事務工作、經理助理、辦事員、文員等。
政治理論課、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應用寫作、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勞動合同法、法律文書寫作、司法口才、婚姻與繼承法、知識產權法、社區矯正實務、犯罪心理學、律師與公正制度、中國法制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