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熟悉國際法,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法律服務部門,從事法律工作和服務的高級專門人才。
可就業于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研究院(所)、城市公用事業部門、環保設計院(所)、環境工程公司、廠礦企業、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資源化等環保行業及相關行業企業;從事環境管理、規劃、監測、環境工程設計、運營、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廠礦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等環境工程技術及相關工作。
本專業開設的主要課程有: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經濟法、物權法、婚姻家庭法、勞動法、財稅金融法、環境法、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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