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治安學、行政法學、行政管理學、安全防范技術、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公安行政執法和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管理社會治安,預防處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與治安災害事故,指導和監督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基本能力。
第一:去施工單位:可以做的工作:測量,施工,造價,安全,資料。 第二:去建設單位:可以做的工作:造價,現場管理,招標。 第三:去造價咨詢單位:可以做的工作:造價 第四:去政府機關:畢業達到年限后考公務員 第五:去監理單位:做監理。 (該專業信息僅供參看,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院或學院公布的最新公告為準)
主要課程有治安秩序管理、社區警務、道路交通管理學等,共18門課程。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