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還有三個月復習時間,把握住各章節知識點很重要,快來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吧。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重要知識點: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種類法定、內容法定
《物權法》所稱“法律”,僅包括 “法律”,但不包括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與司法判例。
2.客體特定原則:又叫一物一權原則,一物一個所有權,可存在多個所有權人,也可成立多個互不沖突的物權。
3.★物權公示原則:
【注意】合同生效一般看合同簽訂(成立)的時間,物權生效按照下述的原則處理。
不動產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如果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登記,只是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生效。
【注意】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物權公示的效力:物權移轉效力(公示生效和公示對抗)、物權推定效力、公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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