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距離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越來越近,把握住各章節(jié)知識點很重要,快來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注冊會計師《會計》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知識點吧!
投資性房地產
計量范圍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或房產;持有以待增值的土地(之所以不存在待增值房地產,一方面是不被允許,另一方面是一般都會用于出租)。
2. 空置建筑物、在建建筑物如具有董事會決議,即使作為投資性房地產。
3. 出租的投資性房地產必須擁有產權,否則不能作為(如轉租)。
4. 房地產,部分用于出租,部分自用的,如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則部分確認投資性 房地產;如不能,則不能確認投資性房地產。
5. 房地產企業(yè)非常特殊,不存在增值類型的投資性房地產:如取得土地用于以待增值,需作為存貨;如建設好的房產用于出租,則作為投資性房地產。
核算方法
1. 投資性房地產一般采用成本模式,如公允價值可以持續(xù)獲得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兩種模式不能同時采用。成本法可以減值,要進行折舊(攤銷);公允價值模式不能減值,設置"在建"、"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科目核算。
2. 成本模式下,按照賬面成本計入投資性房地產初始成本;公允模式下,按照公允價值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3. 后續(xù)計量,依據"其他業(yè)務收入"及"其他業(yè)務成本"核算。
資產轉換及模式轉換
1. 轉換日的確定:"自用轉投資",一般為租賃期開始日,特殊空置建筑物為董事會決議日期。"投資轉自用",一般為達到自用狀態(tài)(實際用于生產經營日期)。"投資轉存貨",為租賃期滿,懂事會決議出售日期,轉換時存貨計入"開發(fā)產品",且按照凈額計入。
2. 公允價值模式只能從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且要追溯調整;不能從公允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3. 成本模式下設置科目(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在建);公允價值模式下設置科目(投資性房地產-在建、成本、公允價值變動)
4. 公允價值模式下,無論是投資轉自用還是自用轉投資,公允與賬面的差額均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僅有一個例外,自用轉公允,公允大于自用的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因為自用轉公允一般以前自用采用成本模式計量,與動產價值相差太大,如果直接轉入損益,對利潤影響實在太大);存貨轉投資同樣如此。
5. 特殊:投資性房地產改擴建等資本性支出,仍然是"投資性房地產-在建",不會轉入"在建工程"核算。費用化支出,計入"其他業(yè)務成本"。
6. 處置時,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許轉到"其他業(yè)務收入"中。
tips
1. 公允模式計量下,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可攻出售金融資產公允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交易型金融資產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投資性房地產處置,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其他業(yè)務成本",但是并不影響當期損益。
3. 租賃期到期后,收回后仍然作為投資性房地產出租的,在空檔期也是投資性房地產。
4. 公允價值模式下,處置時應當將其他綜合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 轉入"其他業(yè)務成本",用以從減其他業(yè)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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