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實施方案已出,請有意愿的考生認真查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實施方案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教育部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民航發〔2009〕84號)精神及有關規定,為發展新疆民航事業,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和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計劃在新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飛計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15名(理科),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60名(文科5名,理科55名),最終以教育部公布計劃數為準,學制四年,本科提前批錄取。
二、培養目標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飛行員。
三、招飛地區
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瑪依、博樂、伊寧、塔城、阿勒泰、庫爾勒、阿克蘇、哈密等地為主要招生點,全疆其他地區有志于民航事業的考生均可報名。
四、招飛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飛對象:參加2020年自治區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男性文、理科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年齡16-20周歲(2000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外語語種限英語。
(二)政治條件: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報考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品德優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標準。
(三)身體條件:身高不應低于168厘米;體質指數(BMI)不應>24或<18.5(注:BMI=體重(kg)/身高(M)平方);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不低于0.1(C字表),單眼裸眼視力低于0.7(C字表)需戴眼鏡矯正到1.0(C字表),其它符合民用航空招飛體檢鑒定醫學標準。報考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詳見附件1。
(四)心理品質條件:參加民航局組織的飛行員心理選拔測試,其心理品質應滿足民航飛行職業需求。
(五)文化條件:高考成績須達到本省高考總分60%及以上(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顧),英語單科成績90分及以上,控制線上考生按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招飛流程
民航招飛包括宣傳動員、報名推薦、面試、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民用航空背景調查、高考錄取等環節。
(一)宣傳動員:2019年10月14—18日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協同院校將招飛簡章、海報發到各相關學校教務處,由學校進行前期宣傳。
(二)報名推薦:2019年10月16日—12月19日
考生按照自愿原則,對照《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進行自我檢測,認為基本符合條件,先在所在中學報名并填寫《報考南航飛行學員學生名冊》,由所在學校對考生的思想品德、現實表現、學習成績等方面進行審核登記。
(三)初檢面試:2019年10月21日—12月31日
1.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協同院校派出面試組,征得各地州招辦同意,在相關城市設置初檢點。其中:
10月21日—10月29日,烏魯木齊相關學校;
10月30日—12月19日,各地州學校;
12月31日,最后一次集中面試(主要針對所在學校沒有設面試點或錯過面試的同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
2.考生以學校為單位統一持《報考南航飛行學員學生名冊》到面試點參加面試。面試組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學習成績、身體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合格者作為預選對象,發放報名表參加招飛體檢鑒定。
3.面試合格考生須登錄“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招飛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按《考生手冊》要求進行信息查詢、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組合以及參加招飛體檢鑒定、民用航空背景調查、招飛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考生通過招飛系統確認的“有效招飛志愿”,將作為考生填報高考志愿的依據。
(四)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2019年11月-2020年1月視情分批組織
1.招飛體檢鑒定由具有招飛體檢鑒定資格的航空人員體檢鑒定機構負責,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MH/T7013-2017)執行。
2.面試合格學生以學校為單位按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招飛辦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含心理測試)。
3.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合格的學生在招飛系統中確認有效志愿,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背景調查申請。
(五)背景調查:2020年2月17日-5月8日
背景調查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協同院校共同組織實施,按照《關于印發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的通知》(民航發〔2014〕3號)執行。
(六)志愿填報及錄取:2020年6月底-7月初
1.考生根據《新疆招生與考試》找到對應的院校代碼和專業,在提前批志愿中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或“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考生所報院校不在招飛系統“有效招飛志愿”范圍內的,將視為無效志愿,招飛院校不予錄取。
2.對達到民航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填報志愿(招飛系統“有效招飛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高考成績,按公布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六、工作要求
請各地州招生辦公室協助做好民航招飛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招飛工作的宣傳、組織、協調等工作;各普通中學指定專人承辦招飛事宜,嚴格按照招飛條件和自薦標準對報名學生的身體、思想、現實表現、學習成績和本人及家長的報考態度等逐項分析,確定推薦名單,切實把好招飛第一道關口,凡不符合招飛條件的考生不得報名參檢。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協同院校將加強對招飛各環節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招飛工作的任務和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按照“陽光招生”的要求,規范管理、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強化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對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將按《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附件:1.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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