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將《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本科藝術類)》公布如下,報考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經專業考試合格后,在填報志愿時,應對照本專業目錄,將自己報考的學校和專業,按其指定的批次填報在相應欄目內。
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藝術類
說 明
1.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目錄在編制上按照錄取順序分為:
①本科提前批藝術A段、B段錄取院校招生計劃;
②專科提前批藝術錄取院校招生計劃。
考生填報志愿采取網上填報方式,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本科志愿,藝術類本科志愿須填在本科提前批藝術類欄目內,時間為6月25日8時—29日20時;第二次填報專科志愿,藝術類專科(高職)志愿須填在專科提前批藝術類欄目內,時間為7月21日8時—22日20時。志愿填報一經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2.本招生專業目錄是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的依據。院校名稱左側的4位數字為院校代號〔大部分院校的院校代號編碼規則為:第1—2位為省(區、市)代號,第3—4位為順序號〕;部分院校名稱右側括號內為校本部所在省份或城市;院校名稱右側有數字的,說明該院校所有專業均已編制在京招生計劃,數字為各專業招生人數之和(若院校多數專業未編制分省計劃,則不列招生人數之和);專業名稱左側的2位數字為專業代碼,右側數字為該專業在京計劃招生人數。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部分藝術類院校(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因此,在本目錄中,部分招生院校的專業,未注明在京計劃招生人數,錄取時,院校將根據報考生源情況,確定該校在京的招生名額。
3.北京市對美術類專業進行專業統一考試,其他藝術類專業由學校組織專業校考。
(1)B段美術類分文理科編制招生計劃;B段非美術類和A段注有“文史類”的專業只招文史類考生,注有“理工類”的專業只招理工類考生,未注明“文史類”或“理工類”的專業均為文理科兼招。
(2)注有“★”標記的專業,表示院校在錄取時要求考生須具備北京市美術統考本科合格成績;注有“☆”標記的專業,表示院校在錄取時要求考生須具備北京市美術統考本科合格成績基礎上的校考合格成績。沒有任何標記或未注明“認可”或“承認”其他院校專業考試合格成績,表示院校在錄取時,考生須具備該院校的校考合格成績。
4.報考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經專業考試合格后,在填報志愿時,應對照本專業目錄,將自己報考的學校和專業,按其指定的批次填報在相應欄目內。
5.未取得所報藝術類專業要求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所填志愿無效。
6.“只招英語考生”意為只招收在高考時所應試的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7.專業名稱后未注明“走讀”的均為住校。
8.未注明辦學地點的專業均在校本部就讀。
9.本科提前批次中未注明學制的專業為四年制。
10.凡報考注有“■”的專業,均須參加面試。
11.目錄中所列每學年學費(不含住宿費)收費標準(×××××元),根據院校提供的數字公布,僅供參考。部分院校在報送招生計劃時,還未落實學費收費標準,導致專業名稱后收費標準項為空;已報收費標準的,有些仍在落實過程中。因此,各校的收費標準應以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時隨附的收費明細表中所列收費金額為準。
12.“雙培計劃”“外培計劃”招生專業中注有“3+1模式”是指在中央高校或海外境外高校培養3年,注有“1+2+1模式”是指在中央高校或海外境外高校培養2年。其他模式含義請咨詢學校并查閱院校招生簡章。“雙培計劃”中的高精尖項目是指中央高校高精尖創新中心參與“雙培計劃”學生的培養,培養模式與其他“雙培計劃”學生相同。“雙培計劃”“外培計劃”分區(指報名所在區)投放名額,燕山考生并入房山區投檔錄取。
13.根據教育部規定,各招生院校要制定《招生章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仔細參閱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體要求及錄取原則(特別是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的使用原則)。有關院校簡介、招生要求、聯系方式等,請考生登錄院校網站,或直接向院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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