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關于降低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9〕271號)規定,為進一步做好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局、省屬普通高中學校: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關于降低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9〕271號)規定,為進一步做好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減免政策
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家庭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學校為單位,按當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人數的5%,減免考試報名費。
二、分級減免金額
減免對象確定后,減免其當次考試的所有學科考試報名費。減免經費按照收費標準,省、市、縣三級逐級分擔。每科省級減免4元,市(州)級減免1元,縣(市、區、特區)級減免5元,即每生每學科減免報名費10元。
三、減免對象
(一)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三)城鎮低保家庭學生;
(四)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員子女等國家政策規定的優撫對象;
(五)孤兒;
(六)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減免程序
(一)各學校從“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及考務管理系統”中導出符合減免條件的學生名單,經學校組織審核后報縣(市、區、特區)教育局審定。
(二)減免名單經縣(市、區、特區)教育局審定后,在學生所在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
(三)各市(州)教育局將“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及考務管理系統”中導出的報名費減免匯總表蓋章后報省會考辦備案。
五、組織保障
(一)高度重視 精心組織
減免家庭困難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是國家一項惠民政策,各級學業水平考試組織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減免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使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確保此項工作各個環節順利完成。
(二)嚴格程序 嚴明紀律
減免工作要嚴格按照審核、公示的工作程序開展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減免工作,做到信息準確、操作透明、程序規范、評定公開、結果公正。各市(州)、縣(市、區、特區)學業水平考試組織管理部門要采取各種方式,加強對學校的監督檢查,保障減免工作順利推進。
(三)把握節點 按時上報
各市(州)教育局在2019年11月8日前將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減免匯總表報省會考辦。省會考辦聯系人:劉艷豐,聯系電話:0851-85662509。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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