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高專)院校第二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號)的文件精神,為確保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第二次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第二次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高專)院校第二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號)的文件精神,為確保我院2019年第二次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組織機構
(一)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建軍
副組長:柒文英、劉玉方、玉小冰
組員:王鐵生、李文、宋國芳、彭文、毛嬋、吳大旭、何學武、劉麗波、徐耀鑒、王炎
職責: 審定單獨招生實施方案、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確定考試方案,審核錄取名單,監督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高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確保公平公正、穩妥有效。單招考試期間,統籌協調組織好招生、教務、后勤服務、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部門,各司其職,確保考試安全有序。
(二)領導小組下設錄取綜合工作、考試工作、監察工作三個辦公室
1.錄取綜合工作辦公室(設招生就業處)
主任:劉玉方
副主任:李文
成員:周麗妤、歐陽鈺、朱彥、劉佳、曾微、夏榮
職責:按相關規定制定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組織考生報名,嚴格按錄取規則做好錄取工作,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等。
2.考試工作辦公室(設教務處)
主任:玉小冰
副主任:宋國芳
成員:楊平、劉桂林、李勇、李嵐、廖杏元、胡佳麗、彭建龍、陳德高、陳娟
職責:嚴格按規定負責做好單獨招生考試的組考方案制定、命題、制卷、保密、組考、監考、閱卷、成績統計等。
3.監察工作辦公室(設紀檢監察審計處)
主任:柒文英
副主任:彭文
成員:王先敏、林波、潘春花
職責:對報名、考試、錄取等關鍵環節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及時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
二、招生對象
參加我省2019年高考報名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和已參加高職擴招高考補報名的考生。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次單招。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實際收費按2019年湖南省發改委核定標準執行。
四、報考方式
1、網上填報志愿時間:8月26日-8月28日。
2、考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登錄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s://www.hneao.cn/dz)填報志愿。
五、填報專業志愿
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采用網上填報方式,每人只可填報一個專業,并注明是否愿意服從專業調劑錄取。單招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從院校調劑志愿。考生可選擇考試時間不沖突的1-2所高職院校作為第一、二志愿報考,并可選擇填報服從院校調劑志愿。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我院予以復查。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命題、組考與評卷
我院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組織單獨招生的命題、組考與評卷工作。
參加我院第二次單獨招生的考生為湖南省普通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含中職、技工學校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歷人員)。
1、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考試、面試和心理測試。
2、考試內容:心理測試+面試(占40%)+文化考試(占60%)總分100分。
(1)心理測試:主要是對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初步評價,采用心理測試量表進行測試。心理測試在面試前進行。
(2)面試:考察考生的溝通表達、行為習慣、氣質品格等方面情況,分值100分;按第一志愿專業大類組織面試。
(3)文化考試: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等基礎科目知識,采用機考形式。
3、考試時間:(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4、考試地點: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內,具體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5、命題:由考試工作辦公室負責,教務處組織相關系部進行統一命題,各系主任協助完成此項工作。
6、保密措施:學院紀檢監察全程監督,文化考試試卷印制完畢,由紀檢和考試中心統一保管,開考前一小時送往考點辦公室,考試結束后經考點辦公室確認檢查密封后交回機要室。
7、組考:由教務處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相關系部具體實施。
8、評卷:由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工作有關要求進行。實行責任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錄取規則
1、優先錄取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學校的考生,當專業招生人數不滿時方可錄取填報我院為第二志愿學校的考生。
2、心理測試結果必須處于正常范圍,面試成績必須高于60分的考生方可錄取。
3、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分專業統計面試和文化考試成績總分,按其第一志愿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專業人數不滿時,按分數依次從第二志愿專業和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錄取,各專業招生計劃額滿為止。如有缺額不再補錄。
4、按普高和職高兩個類別錄取,各類別考生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等比例錄取,錄取名單通過我院官網(http://www.hngczy.cn/)向社會公示,被錄取考生于規定時間到學院辦理報到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錄取流程:錄取工作辦公室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學生來校辦理報到手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6、學院錄取工作辦公室于9月5日前報送所有參加單招測試考生的各類成績信息與擬錄取考生信息,根據上級審批結果,于9月6日后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九、新生報到與資格審查
1、第二次單招學生一經錄取不能更改專業,與其他新生同時開學;收費標準、編班、日常教學管理、專升本、畢業文憑和就業服務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十、監督機制
1、第二次單獨招生工作在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2、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監督電話:0731-84095297。
3、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新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
十一、其他
1、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進行招生。
3、本方案由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4、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長沙市水渡河路100號 郵政編碼:410151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負責人:李文
聯系電話: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傳真號碼:0731-84094828
學院網址:www.hngczy.cn
電子郵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咨詢QQ群:424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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