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國家民政部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想要報考此院校的小伙伴可以參考下文。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錄取辦法
我校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擬錄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質考核成績(即學考成績)不低于100分,擬錄取中職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擬錄取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普通高中生學考成績≥100分,職業技能考核≥40分;中職生文化考試總分≥140分,職業技能考核≥60分)。
1.普通高中畢業生
我校根據報名考生“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總成績”,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即專業志愿優先,同志愿同專業條件下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錄滿計劃為止。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考生文化素質基礎及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后,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2.中職畢業生
我校根據“文化基礎成績+職業技能成績=總成績” ,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即專業志愿優先,同志愿同專業條件下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錄滿計劃為止。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考生文化考試及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后,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四條 擬錄取公示期間,若有考生自愿放棄,不再順延錄取后續考生。
第二十五條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我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
第二十六條 我校錄取程序透明、公開,錄取工作在我校紀檢部門監督下進行。
第二十七條 報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廣東省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廣東省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我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參加其他類型的招生考試錄取。
新生入學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 錄取通知書于2020年7月發放。經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到校報到入學。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生報到入學后,不能進行專業調劑,也不能轉入其他學校;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條 學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章 資助政策
第三十一條 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年、校級獎學金400~1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和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精準扶貧生活補貼(3300元/年)、校內勤工助學崗(500元/月)及其他臨時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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