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2020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錄取政策,該校錄取規則是專業志愿優先、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按學校錄取規則順次替補錄取下一位考生,更多詳情見下文。
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錄取政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特長類劃定文化考試和技能綜合測試(即普通高中類、美術類考生綜合素質面試;中職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特長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合格線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二)錄取規則
錄取規則是專業志愿優先、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1.對普高類、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是考生考試成績總分與可享受的少數民族政策性加分的總和。錄取時遇成績相同時,文管類專業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定考生錄取位次;工程類專業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定考生錄取位次。
2.對美術類、文藝和體育特長考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別劃定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即美術類考生綜合素質面試、文藝和體育特長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合格線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分美術類、文藝和體育特長考生,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別按照四川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文藝和體育特長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規則是成績優先、按考生專業志愿錄取。
錄取成績是考生四川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或文藝和體育特長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錄取時遇成績相同時,美術類考生按總分(文化成績與四川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總和,含可享受的少數民族政策性加分);文藝和體育特長類按總分(文化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和,含可享受的少數民族政策性加分)分數高低排定考生錄取位次。
3. 各類考生錄取最低合格分數線、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五天,接受社會監督。擬錄取考生在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本人須在公示期間持身份證到學校向招生就業辦公室提交申請,過期不再受理。
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按學校錄取規則順次替補錄取下一位考生,并公示放棄錄取考生名單和替補錄取考生名單。
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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