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巴中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2月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想要報考此院校的考生可以參考下文。
錄取規則
(一)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各縣(市、區)招辦統一采集的信息。對尚未高考體檢的考生需自行到當地招辦指定體檢醫院體檢。
(二)普高類考生成績為文化考試成績的30%加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的70%之和,中職類考生成績為文化考試成績的30%加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70%之和,特長類考生成績為文化考試成績30%加特長測試70%之和。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成績等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只參加文化考試或綜合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類別、專業志愿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滿的專業再按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仍未錄滿的專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
(四)在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類別計劃不平衡,學校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專業建設和實際參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和類別計劃。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五)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首先依據文化考試折合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相同,按照語文、數學、英語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予以錄取。
(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被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應在公示期間持退檔書面申請、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學校招生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
(七)因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缺額,學校在已參加本年度單獨招生考試且成績在各專業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學校根據計劃缺額情況,由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各專業最終錄取人數和錄取名單。
(八)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九)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須在我校高職單獨招生報名截止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獨招生考試。
(十)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校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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