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2021年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考試信息,2021年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時間為3月6日上午8:30--3月28日下午17:00,詳情請看下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及《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國標碼:10863。
第三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創新創業示范高校,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浙江省高職重點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本科試點學校。
學校地處寧波港口經濟圈戰略核心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鄰貨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寧波舟山港。現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萬余人,年各類非學歷培訓2萬余人次。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第四條 具體招生專業、類別、計劃及學費如下: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五條 報名條件
1. 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報名手續的高中(中職)階段畢業生。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記錄。
3. 部分專業報考特別要求:

第六條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第七條 面試類專業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線:根據報名時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折算后,從高到低排序,按專業各類別招生計劃的1:5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若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各類別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按實際報考該專業的各類別考生人數入圍。若入圍資格線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則一并入圍。非面試類專業不設入圍。
第八條 招生流程

備注:1、報名費140元,采用網絡繳費,不接受現金繳費,報名費繳納后,概不退還。
2、報名網址:https:// zhaosheng.nbpt.edu.cn
3、申請特長認定與測試的考生提交材料要求:將相關獎狀、證書原件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圖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轉、扭曲,每個上傳附件的文件不超過2M)。
第五章 考試辦法
第九條 高職提前招生選拔考試以高中學考或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為基本依據(成績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結合學校綜合測評項目進行折算。
第十條 學校綜合測評項目分為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認定與測試兩個模塊。
(一) 綜合素質測試:總分80分。
1、專業素質測試:分為面試、筆試兩類。
(1) 面試:由專家組負責測試,主要包括專業所需特質能力要求如語言表達、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2) 筆試:采用紙質試卷形式,主要測試創意設計能力與邏輯思維能力等。
2、身心素質測試:包括學生職業傾向性測試和身體素質測試兩部分。其中,職業傾向性測試為機試;身體素質測試分為兩項:立定跳遠、50米跑。
3、文化基礎測試:含語文、數學兩部分,采用機試。
具體各專業測試形式及賦分情況如下:

(二)特長認定與測試:總分20分。
1.特長項目及賦分辦法:

2.特長認定與測試:
(1)獎項獲得時間須在高中階段且在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截止日期之前,所有特長項目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2)所有特長項目均要經過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小組審核認定,無考生姓名的證書、獎狀、獎牌等直接認定為無效。請通過初審的考生攜帶證書、獎狀等原件至學校進行現場復審。
(3)文藝、體育特長需經學校現場測試認定,具體安排將在學校招生網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提前招生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
總成績(滿分200分)=高中學考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特長認定與測試成績
其中高中學考從考生10門學考成績中選取語文、數學、外語和其他最好的2門,共5門作為折算科目,滿分為100分;往屆生的技術學考折算成績取通用技術折算成績與信息技術折算成績之和的平均值。學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總成績(滿分200分)=職業技能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特長認定與測試成績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限報科類對應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含操作考試和理論考試,滿分300分)÷3”方式折算(簡稱職業技能折算成績)。
第六章 錄取
第十二條 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校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三條 若某一專業同類別錄取最低分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后的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后的成績單項排列順序: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技術、歷史、化學、地理、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分、職業技能考試操作成績、職業技能考試理論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若某專業實際報考考生人數少于或者等于該專業各類別招生計劃數時,則該專業按實際各類別報考人數8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小數點進位取整),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第十五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未按章程規定參加相 應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七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宜。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監督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實施監督,最后考試成績在第一時間由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紀檢監察處各備案一份。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八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報考我校,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照片等等各項報名內容均應真實有效、清晰無誤。如有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節選):“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九條 受限考生(含科類、身體健康要求、學考等第等各類限制)未正確報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主觀故意、情節嚴重的以作弊處理。
第八章 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網以及招生辦微信公眾號為學校發布高職提前招生事宜的官方網站,一切信息以官方網站發布為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了解學校發布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承諾書采用在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上閱讀并認可的形式,凡報名的考生均視作已閱讀并承諾遵守各項約定。學校采用電子資料報名,所有考前流程均在學校提前招生網上操作。
第二十一條 公示期內考生憑身份證號及報名時設置的密碼查看本人各環節成績。在成績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紙質申請傳真我校招生辦。公示期滿,公示的成績為最終有效成績。
第九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有關事宜。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s://www.nbpt.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s://zhaosheng.nbpt.edu.cn
招生咨詢QQ群:普高招生考生78090923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780910499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寧職院招生辦
聯系電話:0574-86891301 / 86891302
監察電話:0574-86891931
通訊地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東路388號聯盟大廈1209招生辦
郵編:315800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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