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程序
1.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分別劃定普高類、中職類、特長類,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特長測試最低控制線,并在各自單列計劃中錄取,互不交叉,錄取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90%。未參加文化考試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特長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特長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不參加錄取。
2.專業志愿錄取堅持分數優先原則,即各項考試成績均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具體排序規則如下:
(1)普高類:文化、素質測試雙上線考生,按文化和素質測試成績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中職類:文化、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雙上線考生,按文化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特長類:文化、特長測試雙上線考生,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如出現同分情況:普高類考生比較素質測試成績,如仍出現同分情況則依次比較語、數、外三科成績;中職類考生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如仍出現同分情況則依次比較語、數、外三科成績;特長類依次比較語、數、外三科成績。
3.如部分招生專業出現缺額,經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議,缺額專業將面向社會公布,并面向符合條件的未錄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顧政策。
本文信息來源于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單獨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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