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類別(普高類、中職類)按成績總分(文化考試成績和綜合測試成績之和)劃定錄取控制線,其中文化考試總分的必須在報考總人數的90%以內。
(二)錄取原則是根據各專業志愿情況,根據招生計劃及參考人數制定出錄取比例,以專業志愿為依據,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不進行專業之間調劑錄取。各專業錄取時遇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的單科成績。
(三)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向我校提出免試錄取申請,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入我校相關專業。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考試前一天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見附件)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報考院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四)因單獨招生的特殊性,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五)各類考生錄取最低合格分數線、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確定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學校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在擬錄名單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資格,考生本人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將考生及家長簽字并蓋手印的放棄錄取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交學校招生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再受理。未辦理本次放棄錄取手續的考生視為同意學校錄取意見。
(七)錄取公示后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而產生的缺額,不再調劑錄取。
本文信息來源于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單獨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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