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及時備案雖然不會失效,但會影響你的法律職業資格的使用,也會影響司法行政機關對你的管理和掌握,因此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持有人一定要記得備案。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通過后獲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需要備案的,如今年度未備案,可下一年度再申請備案,切記一定要記得及時備案。
1.尚未從事法律職業
司法行政機關對尚未從事法律職業的證書持有人實行年度備案制度。
尚未從事法律職業的證書持有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到地(市)司法局辦理年度備案。地(市)司法局應當將年度備案情況報省(區、市)司法廳(局)。
年度備案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前來辦理人員需攜帶“資格證書副本”和本人身份證件,不需要委托書,不收取費用。
2.已從事法律職業
司法行政機關對已經從事法律職業的證書持有人實行變更備案制度。證書持有人應當在職業變更后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到地(市)司法局辦理變更備案。地(市)司法局應當將證書持有人職業變更情況報省(區、市)司法廳(局)。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備案方法
1.網上備案:這個方法既方便又快捷(這個方法暫時只有部分省市才有,其他地區的人員還是需要到當地的司法局去備案。)
在搜索欄輸入當地司法局進入該市的司法考試信息系統平臺,選擇進入“年度備案”,填報備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備案。
2.司法局備案:辦理人員需攜帶“資格證書副本”到當地司法局進行人工備案,亦可委托他人辦理。
根據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定,每年第一季度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年度備案時間。
1.備案對象: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且尚未從事法律職業(指:尚未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等和批準為執業律師、執業公證員)。
①持證人攜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及有效身份證件前來辦理備案;
②持證人本人確有困難申請委托辦理年度備案手續,須提交委托人委托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由其本人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經審核通過后,由司法部授予的,具有申請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職業的資格憑證。
2.按司法部規定,已經從事法律職業的證書持有人應當在職業變更后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到地(市)司法局辦理變更備案。地(市)司法局應當將證書持有人職業變更情況報省(區、市)司法廳(局)。
目前有部分地區取消了年度備案制度,也就是說不需要每年都備案了,所以具體還要看所在地區是如何規定的,可以打電話去當地的司法局詢問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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