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內蒙古司法廳發布了關于參加2017年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將參加2017年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我區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7年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8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后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逾期申請的,盟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網上申請工作結束后,申請人須在盟市司法局規定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提交以下申請材料,辦理現場審核。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報名時上傳的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
(四)與本人2017年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盟市司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授予及頒發證書
凡經現場審核,符合申請授予條件的,將上報司法部。經司法部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將由盟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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