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商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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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
一、公司財務會計的定義
依照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業務執行機構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的反映公司財務會計狀況和經營效果的書面文件。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1.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
(1)資產負債表。這是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它是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編制而成的。資產負債表可以讓人了解公司在某一特定時點上的資本構成、公司的負債以及投資者擁有的權益。
(2)損益表。損益表又稱利潤表,是反映公司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報表。
(3)利潤分配表。利潤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利潤分配和年末未分配利潤情況的報表。
2.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提供。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20日以前置備予本公司,供股東查閱。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三、公積金制度
1.法定公積金:是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強制提取的公積金。在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任意公積金。又稱任意盈余公積金,是指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于法定公積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積金。
3.資本公積金。是指由股東投入、但不能構成“股本”或“實收資本”的資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投入資本匯兌損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金等。
四、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1.公司收益分配順序。公司年度稅后利潤分配的順序是:
(1)彌補虧損,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時,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司稅后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積金,即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的提取比例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利潤應分配給股東,即向股東支付股息。
【注意】(1)公司公積金主要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2)股份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3)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2.股東利潤的分配。股東設立公司的最重要目的是盈利,因此,請求公司分配利潤是股東最重要的權利。依照我國公司法,公司只能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才能將剩余利潤分配給股東。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配紅利的原則是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來進行分配。但如果全體股東通過出資協議、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配的,視為股東意思自治,該約定具有法律效力,而不需要依各股東的出資比例。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p>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原則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紅利。但股東可以通過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紅利,可依其規定進行分配。
公司如果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即向股東分配紅利,則屬于違反公司法的行為,股東應當將其分配的利潤退還給給公司。公司向股東支付紅利的方式有現金支付和股份分派(分配紅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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