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商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講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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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界定與特征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亦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即公司的全部股份為一個股東享有的公司。一人公司具有如下特征:
1.股東為一人。一人公司的出資人即股東只有一人。其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注意】一人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后者的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組織機構的簡化。一人公司不設股東會,是否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對一人公司的規制
為防止股東借一人公司的獨立法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我國公司法對一人公司進行了限制性規定:
1.再投資的限制。(1)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2)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股東不受此規定的限制。
2.身份公示。公司登記中應載明“自然人獨資”或“法人獨資”。
3.股東決定采取書面形式。一人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決定須采取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備查。
4.強制審計的財務會計要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個人獨資企業沒有類似規定。
5.人格混同時的股東連帶責任(人格否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即出現財產混同現象,即可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
【注意】一人公司的人格否認適用證據責任倒置原則。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經典真題】甲公司欲單獨出資設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顧問就此向公司管理層提供了
一份法律意見書,涉及到子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經營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問題。請問:關于子公司的組織機構與經營管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2010-03-95,任)
A.子公司不設董事會,可任命一名執行董事
B.子公司可自己單獨出資再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
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D.子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甲公司的經營范圍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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