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個人獨資企業概述》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商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法考為你精講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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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與特征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其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
1.個人獨資企業僅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的全部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個人獨資企業屬于私人財產所有權的客體。
3.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二、個人獨資企業和相關經濟組織的區別
(一)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公司的區別
1.出資人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資設立,還可以由出資設立。
2.主體資格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公司屬于法人。
3.責任承擔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公司的投資人(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二)個人獨資企業與普通合伙企業的區別
兩者的共同之處在于:個人獨資企業和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資人均為自然人,沒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都承擔無限責任。
二者的不同之處是:
1.投資人人數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僅為1人,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資人則為2人以上。
2.財產歸屬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歸出資人一人所有,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共有。
3.責任承擔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僅由出資人一人承擔無限責任,普通合伙企業則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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