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證券上市》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商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講公司的設立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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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上市,是指已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符合法定條件,經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的行為。
一、股票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主要有:
(1)股票經證監會核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上述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證監會批準。
二、債券上市
公司申請其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報經證監會核準,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申請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2.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后,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公司債券上市文件及有關文件,并將其申請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三、信息公開制度
信息公開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在證券發行和交易過程中,必須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地向公眾投資者公開一切有關公司重要信息的制度。
1.發行人必須根據真實、完整的原則公告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依法發行新股或者公司債券的,還應當公告財務會計報告。
2.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4月30日)編制完成年度報告。中期報告應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8月31日)編制完成。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3.臨時報告。上市公司應當將可能影響交易價格的重大事件的相關情況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并公告。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或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7)公司董事、1/3以上的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典例題】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現該公司董事會秘書依法律規定,準備向證監會與證券交易所報送公司年度報告。關于年度報告所應記載的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5-03-33,單)
A.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
B.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介及其持股情況
C.已發行股票情況,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D.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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