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鄰接權》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商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講公司的設立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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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鄰接權的概念
鄰接權,又稱作品傳播者權,是指作品傳播者對其在傳播過程中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1)廣義的著作權可以包括鄰接權;(2)對于著作權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樣適用于對鄰接權的限制;(3)鄰接權的保護期也為50年;(4)鄰接權中除表演者權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權,而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的內容。
二、出版者的權利
1.出版者的權利內容。(1)版式設計專有權;(2)專有出版權。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雙方訂立的出版合同的約定享有專有出版權。專有出版權從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于鄰接權,它是一種依出版合同而產生的權利,而非法定權利。(3)報社、雜志社對投稿作品在一定期限內享有先載權。期限可約定,一般為15-30日。
2.出版者的主要義務。(1)按合同約定或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2)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3)重版、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并支付報酬;(4)出版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5)合理注意義務。對版權行為的授權、作品署名、出版物的內容等的合理注意義務,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權等。
三、表演者權
表演者權,是指表演者(包括演員、演出單位、其他表演作品的人)通過聲音、表情、動作公開再現作品或演奏作品而產生由表演者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1.表演者權的內容主要有:(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4)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5)許可他人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6)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
2.表演者的主要義務。表演者表演他人作品,應征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使用翻譯、注釋、改編、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演繹作品演出,應當征得演繹作品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付報酬。
【注意】表演者只對現場表演享有廣播權,有權禁止他人對現場表演直播或以其他方式傳播,但對于已經通過一定載體固定下來的表演,表演者不再享有廣播權。
四、錄制(錄音錄像制作)者權
錄制者權是指對利用他人作品進行錄音、或錄像而制作出來的錄制品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1.錄制者的權利。錄制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15年的12月31日。
2.錄制者的義務。錄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使用演繹作品制作錄制品的,應當征得演繹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付報酬;錄制表演活動的,應當同表演者簽立合同并支付報酬。
五、播放者權
1.播放者權的主體和客體。播放者權的主體是廣播電視組織,包括廣播電臺和電視臺。播放者權的客體是播放的廣播或電視而非廣播、電視節目。廣播、電視是指廣播電臺、電視臺通過載有聲音、圖像的信號播放的一種特定的集成品、制品、合成品等。
2.播放者的權利和義務。(1)播放者有權禁止未經許可的轉播行為,以及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制或復制行為。(2)播放他人未發表的作品,應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付報酬;播放已發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錄音錄像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按規定支付報酬。
【經典真題】甲電視臺獲得了某歌星演唱會的現場直播權,乙電視臺未經許可對甲電視臺直播的演唱會實況進行轉播,丙廣播電臺經過許可將現場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從正規渠道購買到CD用于出租,戊未經許可將丙廣播電臺播放的演唱會錄音錄下后上傳到網站上傳播。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08-03-65,多)
A.甲電視臺有權禁止乙電視臺的轉播
B.乙電視臺侵犯了該歌星的表演者權
C.丁音像店應取得該歌星或丙廣播電臺的許可并向其支付報酬
D.戊的行為應取得丙廣播電臺的許可并應向其支付報酬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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