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通罪名》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講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希賽網法考頻道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法《普通罪名》知識點,刑法精講系列教材將知識點分章節逐一解析,將知識融會貫通,高效備考。
一.騙取出境證件罪
指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行為。
1.本罪性質:是組織偷越國(邊)境罪的預備行為,但刑法將該罪規定為獨立的犯罪。
2.該罪的成立,要求有現實的或者可能的組織者為前提;并且,以現實的或者可能的被組織者的行為具有偷越國(邊)境性質為前提。
二.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
指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行為。
三.偷越國(邊)境罪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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