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動產浮動抵押》是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民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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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這里的浮動抵押僅限于動產,故稱為動產浮動抵押。
動產浮動抵押的擔保財產具有集合性,所有這些財產作為一個整體的集合,包括經營者現有的和將有的財產,共同作為抵押的標的物。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非經營性主體和非從事生產經營的自然人不能設立此種抵押。
(一)動產浮動抵押權的設立
動產浮動抵押權的設立采意思主義,即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因其為動產抵押,故不需要標的物的交付。
登記具有對抗效力。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設立動產浮動抵押時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這里的善意第三人,是指設立了動產浮動抵押之后,辦理了登記的其他抵押權人。
設立動產浮動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亦即,在正常經營活動中,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無須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四個要件:正常經營活動、已支付合理價款、已取得抵押財產、須在動產浮動財產結晶之前。這里的交付可以是現實交付和簡易交付,但不包括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二)動產浮動抵押的結晶
抵押財產的結晶,是指抵押財產因為法定或約定事由的發生而得以確定。在結晶之前,動產浮動抵押權人不能支配特定的財產,因而其效力處于休眠狀態,被稱為“效力休眠”。結晶之后,動產浮動抵押就停止浮動,轉化為一般抵押。這時,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結晶情形: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所謂其他情形,如當事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出資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等。
【典型真題】
某農村養殖戶為擴大規模向銀行借款,欲以其財產設立浮動抵押。對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2010-03-56,多)
A.該養殖戶可將存欄的養殖物作為抵押財產
B.抵押登記機關為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部門
C.抵押登記可對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D.如借款到期未還,抵押財產自借款到期時確定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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