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什么情況不能參加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哪些考生不能報考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更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關資訊敬請關注希賽網法律職業資格頻道。
按照歷年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要求來看,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詳情如下: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處理的;
(五)因嚴重失信行為被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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