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司法部第1號公告和山東省司法廳第198號公告,現就青島市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青島市司法局關于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第1號公告和山東省司法廳第198號公告,現就青島市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一)成績公布。司法部于1月8日公布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人員可自1月8日上午8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中國普法網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二)合格分數線。依據《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部經商較高人民法院、較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確定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肅四省涉藏州縣,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0分;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三)分數核查。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核查的書面申請。根據《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考試成績經核查并按規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和審核
通過2019年、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一)網上申請和現場受理
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統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13日8時至1月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或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自行選擇受理地并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機關指定的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受理日期為2021年2月4日。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更改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重要內容,須出具公安機關或證件管理部門證明函或格式化證明。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證件照片。與本人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網上確認報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4.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二)享受放寬政策人員申請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對于具有2020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等情形,并于主觀題考試成績發布前將戶籍已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在1月25日至2月3日向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提交相關材料并作出申請材料信息真實有效的承諾,逾期不予受理。
(三)2021年應屆畢業生申請的有關事項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申請人應嚴格遵守青島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以下人員不得到現場提交申請材料:有發熱、咳嗽等癥狀未痊愈且未排除傳染病者;21天內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滿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滿14天但未滿28天,無近7天內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其中1次為現場提交材料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陰性報告者。2.身體健康人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時,出示山東健康通行碼,全程佩戴口罩,遵守辦公場所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工作人員的引導,在指定區域排隊等候。3.申請人身體如有體溫異常情況要提前電話告知,確保疫情防控安全。4.疫情中風險以上地區人員,建議在當地辦理。
(五)其他事宜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及管理,按司法部、較高人民法院、較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號公告和山東省司法廳公告執行。
青島市司法局分數核查、現場審查(法律職業資格)地址:山東路12號甲帝威國際大廈319房間
聯系電話:0532-81608766 81608739
青島市司法局
2021年1月8日
原文鏈接:http://qdsf.qingdao.gov.cn/n3707475/n32567583/21010814140652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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