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據《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廣東省司法廳關于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查詢、分數核查及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事宜的公告(廣東省司法廳公告〔2021〕第2號)
依據《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于2021年1月8日公布。
人員可自1月8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網、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的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
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知識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
根據《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考試成績經核查并按規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其中,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肅四省涉藏州縣,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0分;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95分。廣東省內乳源瑤族自治縣、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屬于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95分。客觀題考試報名時戶籍在上述地方且已申請享受放寬條件的考生,適用放寬合格分數線。
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通過2019年、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一)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13日8時至1月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自行選擇受理地并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不需自行打印)。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按照預約時間到受理機關指定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應根據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對于具有2020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等情形,戶籍已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在1月25日至2月3日向向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提交相關材料并作出申請材料信息真實有效的承諾,逾期不予受理。
居住在臺灣地區的居民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收到《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申請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后,可在臺北市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材料轉遞事宜。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或者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受理日期為2021年2月4日。
(三)注意事項
1.資格申請人無需提交證件照片。制作《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機關根據申請人報名時提交的電子照片信息統一印制。
2.申請人畢業證書遺失的,須提交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補辦的《畢業證明書》。
3.已經取得B、C類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人,重新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可申請授予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并向司法行政機關交回已取得的B、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4.申請人因出國留學、重大疾病、現役軍人執行任務以及公務人員執行重大緊急任務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到現場申請的,可申請適當延期提交申請材料或者委托近親屬、單位相關人員代為提交申請材料。申請延期提交申請材料的,留學人員需提交護照、簽證復印件,重大疾病人員需提交醫院診斷書,現役軍人需提交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執行任務情況說明,公務人員執行重大緊急公務的需提交所在單位的情況說明。申請委托近親屬或單位有關人員代為提交申請材料的,除提交申請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況說明外,還需提交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需申請人本人領取。
四、其他事宜
申請人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遵守、申請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種類及其適用范圍,適用司法部、較高人民法院、較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五、各地現場受理資格申請安排





廣東省司法廳
2021年1月8日
原文鏈接:http://sft.gd.gov.cn/sfw/gov_gk/tzgg/content/post_3168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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