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司法廳發布了《關于通過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請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請,詳情請查看下文。
海南省司法廳關于2021年應屆畢業生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工作部署,現就參加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申請
參加2020年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于2021年6月23日9時至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我省具有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戶籍且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須向三亞市司法局申請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具有東方市、臨高縣、昌江黎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等市縣戶籍且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須向儋州市司法局申請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畢業后因學習、工作等原因將戶口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畢業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可以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試合格成績人員放棄申請的,應向報考地司法行政機關說明情況。
二、現場提交材料
申請人應于7月5日至9日期間,前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地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材料,辦理資格申請和信息核驗事宜。申請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還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二)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本人報名時上傳的戶口簿原件。
(三)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畢業證書原件。
(四)根據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機關現場審驗后退回。
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機關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補正材料。
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在法定時限內完成法律職業資格審核認定工作,統一受理日期為2021年7月9日。
三、證書頒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頒發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人員自覺配合體溫測試。
(二)申請人員進入服務大廳必須按要求佩戴口罩,服從管理。
五、海南省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地市司法局
1.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五西路78號美麗沙花園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詢電話:0898-68723943。
2.三亞市司法局:三亞市迎春路5號(同心家園四期旁)市司法局四樓406室,咨詢電話:0898-88276791。
3.儋州市司法局:儋州市那大鎮新區路怡心花園B區19棟商鋪(儋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三樓212房,咨詢電話:0898-23324239。
原文鏈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sfxz/sfks/202106/t20210621_2996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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