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就是滿足放寬學歷報名學歷條件且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取得的證書類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六條等規定,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的人員,應當在其報名參加司法考試時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申請律師執業。在本批復發布之日前,已經被許可在其報名參加司法考試時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從事律師執業的取得C證人員,可以在現執業地的縣(市、區)律師執業機構繼續執業。
也就是說,取得C證人員能在自己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申請律師執業,而去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申請律師執業,可能會受限有關條件的限制,如律所不認可,招聘限制等。
法考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