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報2021年浙江高級會計師評審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10:00至9月3日16:30。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那申報2021年浙江高級會計評審需要發表論文嗎?
2021年浙江高會評審正在申報中,那么,申報2021年浙江高級會計師評審需要發表論文嗎?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可知,浙江2021年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10:00至9月3日16:30。
根據《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2021年浙江高級會計師評審論文要求如下:
熟悉財會專業領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注重財務會計理論研究,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后,能結合本職崗位工作,獨立(或第一作者)撰寫并公開發表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財會專業論文;或主編(執筆)公開出版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財會專業著作、譯作、教材等;或主持(執筆)完成市廳級以上財務會計科研課題,結題的科研課題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等。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申報人員,其論文、著作不作限制性要求,可提交被單位采納的由本人主持并實施的與會計崗位相關的分析報告、專題方案、財務案例等。
符合本評價條件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的優秀人才,視同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專業技術理論水平。
2021年浙江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條件如下:
根據《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可知,申報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后,擔任會計師職務(未實行評聘結合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的申報人員從事與會計師職務相關工作,下同)2年以上。
(二)具有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后,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后,擔任會計師職務10年以上。
先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后取得規定學位、學歷者,取得規定學位、學歷前后的會計師職務任職年限可合并計算。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具有標志性工作業績和專業水平的優秀人才,可以不受學歷(學位)、資歷限制,直接申報:
1.在全國500強企業、上市公司主管會計專業技術工作或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
2.獲得財政部、省財政廳頒發的先進會計工作者證書。
3.獲得財政部、省財政廳頒發的高端會計(會計領軍)人才培養證書。
4.獲得省部級三等或市廳級二等以上有關財務、會計等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主持或執筆)。
5.設區市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公開招聘引進的具有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業務骨干以上人才。
(五)不具備本條前述規定,但按照《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價標準(試行)》,自評分達到規定分值。自評分規定分值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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