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承德護師資格考試報名辦法根據承德市2019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實施,2019年承德護師資格考試報名辦法詳見正文。
2019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冀人考發[2018]37號)和《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冀人考發[2019]1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管理
1、網上預報名。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進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平臺的個人報名入口,注冊用戶,并以該用戶登錄。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報名數碼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驗證碼,保存提交后打印帶有最終驗證碼的《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019年考試報名工作全省將開通歷史考生自動確認功能,即考區、知識點、級別、報考專業、姓名、證件號等字段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試報名時將自動確認,不再打印報名表,待自動確認后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即可。自動確認不成功的歷史考生還需攜帶報名材料按時間要求到現場完成確認,才可正常繳費。
2、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須持考試申報表、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1月21日至24日期間(其中21、22日為各縣(市、區)集中報名時間,23、24為市直單位集中報名時間),市直各單位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匯總,各縣(市、區)由本縣(市、區)職改辦匯總本縣(市、區)報考人員資料后,統一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錄考職考部(都統府大街16號原郵局工會樓103室)進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工作。
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及協助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
3、報名信息修改。報考專業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7日。
4、考生繳費。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開通網上繳費功能。全市統一采用網上支付方式收繳考生考試費用。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在完成繳費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狀態,未顯示繳費成功請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
二、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它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報考藥、護、技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全省統一按照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條件提前一年掌握。即:取得相應中專學歷,擔任藥、護、技士滿四年;取得相應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兩年;取得相應本科學歷當年即可。
由于我省一直執行初聘政策,初聘資格可報考藥、護、技類資格考試,其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可從初聘之日算起。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4、報名參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5、自2019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急診醫學(中級,專業代碼為392)專業,執業范圍為急救醫學專業皆可申報。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注冊執業范圍要與報考專業一致,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從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之日算起。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藥、護、技三類,同類之間的專業可以改報;藥、護、技三類之間互改,需取得報考現崗位專業規定學歷,從初級開始報考,改報護理類須具備執業護士資格;臨床醫學類可以改報藥、技類,改報護理類須具備執業護士資格;臨床醫學類由原執業注冊專業改報現崗位專業,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應從執業注冊變更后開始計算。
6、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四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否則成績不予滾動。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7、藥學(初級士)等111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 基礎知識 | 5月25、26日; 6月1、2日 | 8:30-10:00 |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
護理學(初級師)等七個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 基礎知識 | 5月25日 | 9:00-11:00 |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 專業知識 | 5月26日 | 9:00-11:0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8、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一直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一直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9、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10、212)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將繼續滾動,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對應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三、準考證打印
2019年5月9日至6月2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對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務管理機構可采取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四、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結束后2個月內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屆時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五、軍隊衛生人員相關考務工作安排
1、報名及資格審核: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軍隊衛生人員的報名組織工作;師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2、報考數據交接:團以上單位派干部持介紹信在2019年2月22至3月4日期間,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錄考職考部(都統府大街16號原郵局工會樓103室)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
3、準考證打印:各軍隊單位須于2019年5月9日至15日期間領取準考證。
4、考試實施。自2019年起,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文職人員證、士官證、義務兵證將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
5、成績發布:軍隊衛生人員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考試成績通知及查詢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軍事人力資源保障中心負責。
各軍隊單位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軍隊人員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1]172號)文件要求,認真履行報名工作職責。
六、考試收費
根據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考試收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即:初、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機對話方式作答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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