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希賽網一級建造師頻道為大家分享:《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內容如下:
摘自《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國人部發〔2004〕16號)
第七條 符合《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一級建造師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