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增項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試成績不是兩年有效。二級建造師考試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增項只需要考相應專業的《專業實務》即可。
二級建造師增項專業與原專業共用一本執業資格證書,二建增項雖然沒有個數限制,但是二建最多只能注冊兩個專業,包括一個主專業和一個增項專業,二級建造師增項不再發放證書,只發放專業成績合格證明。
增項注冊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二建增項報名材料:
1.《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查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證(軍官證)、學歷(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對工作后取得學歷證書并且畢業時間不滿二年的考生還需提供前學歷證明。
3.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非工程類或非工程經濟類專業畢業的考生還需要提供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務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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