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二建考試將于6月3日、4日舉行,為幫助大家備考,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3年二建建設工程法規數字知識點,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下哦。
二級建造師建建設工程法規考試的知識點比較多,考生需要認真備考。距離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了,為助力大家備考,小編為大家分享2023年二建建設工程法規數字知識點,大家可以利用碎片化時間記一記。
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數字知識點歸納
1、專利保護期限:發明(20年)、實用新型(10年)、外觀設計(15年)、商標(10年)、著作權(作者死后50年或單位首次發表后50年)。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6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限。
3、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4、安裝工程一切險對考核期的保險責任一般不超過3個月。
5、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投資額<30萬元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
6、建設單位在開工報告批準15日內,應當提供安全措施報備。
7、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2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8、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9、對于實行開工報告制度的建設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
10、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資質有效期屆滿,企業需要延續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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