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二建考試越來越近了,在最后的沖刺階段,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3年二建法規重要考點供大家參考,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下載下來哦。
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其他相關法律制度三大部分。考試內容多、知識面廣,因此備考就要有針對性,把時間用在刀刃上!為幫助大家備考,小編特為大家分享2023年二建法規知識點。完整版請點擊下列附件下載查看。
2023年二建法規高頻考點手冊
2Z206000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2Z206020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考點: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責任人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消防、文明施工、勞務管理第一負責人;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負有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落實一崗雙責。建立“五到位”: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管理。
(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標準
1)施工單位依法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施工單位分支機構應當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
3)作業班組應當配備兼職安全巡查員。
考點: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施工企業負責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和施工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要求見下表:
| 施工企業負責人 | 施工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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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 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 對有分公司(非獨立法人)的企業集團,集團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
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 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托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項目負責人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責任人,必須在危大工程期間現場帶班,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時,施工企業負責人應當帶班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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