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積分落戶工作是怎么安排的??北京市積分落戶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核查、復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各個階段時間相互不交叉。
今年總體申報審核時間安排如下:
4月16日至6月14日為申報階段。在這60天里,申請人和所在單位可以在申報系統提起注冊申請,經系統自動核驗,符合資格條件的可成功注冊,進入實際申報頁面。申請人逐項填報各項積分指標,經用人單位確認提交后即可等待初核結果。
6月15日至7月30日為核查階段。在這一個半月,北京市各相關部門分別根據確定的審核職責,對提交的申報數據進行比對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結果。
7月31日至9月4日為復查階段。在這一階段,申請人可登錄系統查看初核結果。對自有住所信息、創新創業指標獎項信息、榮譽表彰指標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復查申請。對合法穩定住所指標中需要證明夫妻關系、納稅指標中需要證明投資企業納稅情況的,也在這一階段進行現場審核。
9月5日以后,將根據實際申請人員積分情況,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我們將在今年第四季度向社會公布落戶分值,公示擬落戶人員信息,為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調京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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