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明確積分落戶政策逐步建立積分落戶制度,今年上海將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據數據統計,在上海共有1.5萬人通過“居住證轉常住戶口”戶籍制度落戶,今年上海將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本次上海積分落戶最新政策中,上海提出,將深化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完善居住證、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直接落戶的相關政策,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戶政策。
按照上海市現行的戶籍政策規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持證人員,如果申請上海市常住戶口,需同時滿足五大條件,分別為:持居住證滿7年、按規定繳納上海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證期間依法納稅、在上海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無違反計生政策及不良行為記錄。
與此同時,上海對“居轉戶”實行總量控制,人數超過總量控制目標時將實行輪候制。最新一批公示的“居轉戶”名單中,審核通過的895人,多為大型公司、國企和科研企業人員。盡管暫時無法通過積分落戶,上海仍設置了居住證打分制度,達到相應的分數,持證人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持證人的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子女可以在上海市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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