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積分落戶分值計算是怎樣的?北京積分落戶分值加分有哪些項目?詳細內容參考下面文章。希賽網積分落戶頻道為您解答北京積分落戶相關問題。
北京積分落戶積分指標包括了10個方面,有加分也有減分,加分指標包括了就業、住所、教育、行業等這些,違反納稅、信用、守法等實行扣分。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參考以下:
1、就業方面:
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并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并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分值計算:3×n分(每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積3分。)
備注:以上三種情況積分不累加。
2、住所方面:
(1)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的自有住所。1×n分(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
(2)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合法租賃住所。0.5×n分(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
(3)用人單位提供的擁有合法產權的宿舍。0.5×n分(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
備注:連續居住年限多于繳納社保年限時,以連續繳納社保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3、教育方面:
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
大學專科(含高職) 9分
大學本科 15分
碩士 27分
博士 39分
雙碩士 27+3分(每多獲得1個碩士學位,加3分)
雙博士 39+6分(每多獲得1個博士學位,加6分)
備注:學歷認定以全日制較高學歷為準,不累加。獲得多個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在其較高學歷得分基礎上再加分。
4、職住區域(本辦法實施之日起):
居住地由城六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
滿1年 2分 滿2年 4分 滿3年及以上 6分
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的申請人:
滿1年 4分 滿2年 8分 滿3年及以上 12分
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區轉移到城六區的申請人:
滿1年 -2分 滿2年 -4分 滿3年及以上 -6分
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區轉移到城六區的申請人:
滿1年 -4分 滿2年 -8分 滿3年及以上 -12分
5、疏解行業:
在區域性專業市場、一般制造業、《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范圍內就業:
6×n分(就業每滿1年減6分。就業時間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6、創新創業: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中的創業企業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
滿1年 2分 滿2年 4分 滿3年及以上 6分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相關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
滿1年 1分 滿2年 2分 滿3年及以上 3分
在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就業:
滿1年 1分 滿2年 2分 滿3年及以上 3分
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獲得級或本市獎項:
獲級獎項 9分 獲本市獎項 6分
備注:只計較,不累計加分。
7、專業技術方面: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分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5分
備注:需為和本市有關部門、中央企事業單位評定的專業技術職務。只計較,不累計加分。
8、納稅方面:平均每年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在10萬元及以上;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平均每年納稅15萬元及以上;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人,根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以其出資比例計算納稅額,平均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6分(近3年連續納稅,且滿足以上條件之一。)
備注:以上三種情況積分不累加。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個人、企業法人及個體工商戶戶主-12分(每條記錄減12分)
9、信用記錄方面: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有行政處罰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務質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異常狀態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對作為其法人代表或戶主的申請人。-12分(每條記錄減12分)
10、守法記錄方面: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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