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應屆生落戶上海的申請條件都有哪些?2020年應屆生落戶上海用人單位條件是怎樣?2020年應屆生落戶上海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又是怎樣?
2020年又是一年的畢業季到了,上海積分落戶馬上要要開始了,目前關于應屆生落戶上海的政策,大家都比較關注,以下是關于2020年應屆生落戶上海的申請條件,有畢業生本人和用人單位兩個條件。大家可以仔細了解一下,方便大家清楚有關2020年上海應屆生落戶政策。
(一)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戶籍: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
2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信譽良好、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冊登記(非上海生源畢業生較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必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か理本市戶籍的,不受上述注冊資金和注冊登記時間限制)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
審核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疑似弄虛作假情形的,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鑒定。聯席會議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綜合考量后作出決議。情節特別惡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報資格
用人單位2019年度與所錄用并辦理落戶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該單位2020年提出落戶申請將不予核準。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戶籍:
1.道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明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較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井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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