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居住證》申請需要什么條件?哪些人員可以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
哪些人員可以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
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可以申請積分。《居住證》持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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