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積分落戶工作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部門審核結果匯總、審核結果查詢、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公示和落戶辦理五個階段。積分落戶需要怎么進行申報呢?具體請見下文。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規定,現就2024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通告如下。
一、 時間安排
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部門審核結果匯總、審核結果查詢、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2024年各階段安排如下。
| 序號 | 工作階段 | 時間 | 具體內容 |
| 1 | 申報 | 4月18日8時至5月17日20時 | 用人單位和申請人注冊并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進行單位關聯。申請人在線填報積分指標,查看審核結果,對有異議的審核結果提起復查并查看復查結果。5月17日20時后,系統在線申報功能關閉,積分指標無法修改、增刪、提交。 |
| 2 | 部門審核結果匯總 | 5月18日至6月6日 | 各部門對申請人填報的各項指標結果進行匯總處理。 |
| 3 | 審核結果查詢 | 6月7日8時至6月14日20時 | 申請人可查看所填報指標的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該階段提出申訴。該階段結束后,不再受理申請人針對本人積分指標的異議訴求。 |
| 4 | 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 | 6月15日至7月14日 | 各部門對申請人在審核結果查詢階段提出的異議訴求進行深入復查,確定最終審核結果并進行積分排名。 |
| 5 | 公示和落戶辦理 | 7月15日起 | 在市政府網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戶人員信息。公示結束無異議人員可辦理落戶手續。 |
二、各指標時間節點
| 名稱 | 本次申報計算時間 |
| 1.資格條件: | 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
| (1)持有本市居住證 | |
|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 |
|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 |
| 2.積分指標: | |
| (4)合法穩定就業指標 | |
| (5)合法穩定住所指標 | |
| (6)教育背景指標 | |
| (7)職住區域指標 | |
| (8)創新創業指標(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本市市級獎項的,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 | |
| (9)榮譽表彰指標 | |
| (10)守法記錄指標 | |
| 資格條件:無刑事犯罪記錄 | 申報審核全程 |
| 積分指標: | 2021年、2022年、2023年 |
| 1.創新創業指標(在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達到一定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且持股的) | |
| 2.納稅指標(近3年連續納稅) | |
| 積分指標: |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
| 1.納稅指標(涉稅違法行為) | |
| 2.守法記錄指標 | |
| 積分指標: | 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
| 年齡指標 |
三、 資格條件和指標操作認定說明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但尚未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人員,符合資格條件的,可參加2024年積分落戶申報,并應按市公安局有關要求及時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中無需填報。2020年8月(含)后的單位宿舍、租賃住所情況須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中填報。
特此通告。
原文鏈接: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jflh/gg/202404/t20240417_3620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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