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6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根據《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就我所2026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制定以下辦法:
一、復試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不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擇優選拔,保證質量。
3、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所的考生單科成績及總分達到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邀請參加復試。第一志愿未招滿名額,從符合要求的調劑考生中擇優邀請參加復試。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前,考生應交驗《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等證件的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所修課程成績單、《學生證》)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三、復試形式和內容
1、復試形式
本年度各招生專業復試方式均采取現場復試,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2、復試內容
(1)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主要對考生的考研動機、判斷力、抗壓能力等綜合素質方面進行考核;
(2)英語聽力和口語: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主要對考生的英語聽力、口語進行考核;
(3)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根據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對考生的專業技能進行考核。
每位考生面試環節的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小組
復試小組由各招生部門研究生工作負責人或研究生導師中科研能力較強的正高級人員擔任組長,成員由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導師擔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需有至少1位曾出國留學或進修的導師負責進行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復試具體流程及考核方式由復試小組結合專業特點自行制定,并根據每位考生的表現情況按以上三項考核內容給出成績。
4、復試成績計算:復試成績(百分制)=專業技能測試×40%+綜合能力測試×40%+英語聽力和口語×20%。
四、復試時間安排
采取分批復試,首批復試對象為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19-20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調劑系統開通后,根據我所各招生部門具體情況,分批安排。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通過復試環節對考生思想品德進行考核,并通過《思想政治表現情況表》詳細審查考生“個人現實思想表現”,該材料需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原件須在待錄取名單確定后10日內報送我所。
六、體檢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提交近三個月在二級甲等以上級別醫院的體檢證明。不按期提交體檢證明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七、錄取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百分制)×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后,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定,并在所網站上公示。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中有總分或單科不合格者;
2、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八、復試的監督
1、所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監督,嚴肅處理違規事件。涉及程序及政策問題,可致電我所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咨詢或申訴電話:0592-2195225。
2、所紀檢部門視情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視,必要時還將進行現場抽查監督。涉及違紀問題,可憑客觀真實證據材料,向紀檢部門反映。反映電話:0592-2195010。
九、其他說明
1、考生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在我所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2、復試存在被淘汰的風險,是否參加復試由考生自主選擇。
3、考生參加復試的往返路費、食宿費及體檢費等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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