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西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節。按照教育部對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優化考生服務,確保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立德樹人、客觀評價、科學選拔、公平公正、以人為本的原則。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工作組織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領導和組織工作,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組織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處理復試錄取中的重要問題,巡視各學院、學科復試情況,協調全校的復試錄取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根據本方案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及安全保密工作,以及妥善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參與復試工作人員簽訂承諾書并保證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他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親屬)參加本學院的復試工作。
各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各工作小組,共同做好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
1.資格審查小組。由學院專職人員組成,負責與考生聯絡,并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
2.復試小組。原則上應由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成員4名(其中含1名外語水平較高的教師或專職外語教師,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以上。
3.復試監督小組。由學院書記(或紀委書記)擔任組長,負責復試過程的監督檢查。
4.成績復核小組。由學院專職人員組成,負責復核本學院所有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三)學院要切實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教師的業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以及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和責任,確保復試程序的正常運行和復試標準的統一,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學院要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保證各個環節公開透明,同時要規范考生申訴機制,暢通考生申訴渠道,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對復試工作及其結果負責,并認真解釋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
(五)復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音頻視頻檔案留存5年備查(音頻視頻檔案資料考試結束后請及時聯系教務處信息化教學服務中心拷貝)。
三、招生計劃管理
(一)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按照國家下達的實際招生計劃確定各學院招生計劃,根據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進程及各學院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對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動態調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統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2026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共3名,將優先考慮農業、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若農業、旅游管理專業無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要求的考生,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依次從報考其他相關專業(如文科類、工學類等)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中進行選拔,直至名額滿為止。
四、復試、調劑安排及相關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
1.所有專業考生達到B類考生分數線可參加復試。
2.“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考生初試英語成績不低于 20分的,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入復試。
(二)調劑工作辦法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
(1)考試方式是全國統考,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報考專業的B類考生分數線,同時達到擬調劑專業的B類考生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或相近,外國語考試科目必須為英語。
(5)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7)調劑考生必須符合以上規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調劑基本條件而造成無法通過教育部錄檢系統錄檢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8)除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規定和要求,以后續發布的相關通知和教育部當年調劑錄取政策為準。
2.調劑工作程序
調劑考生通過教育部指定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根據學校調劑工作原則擇優選拔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放復試通知,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回復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回復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調劑資格。
(三)復試時間
1.一志愿考生:2026年3月27日進行資格審核,3月28日 —29日參加筆試及面試。
2.調劑考生:2026年4月8日啟動,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
(四)復試方式及要求
1.線下現場復試。
2.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4.如有必要,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以對考生再次復試。
5.嚴格過程監管,全程錄音錄像。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科目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以《河西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為準,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滿分100分。
1.筆試
總分500分的專業,筆試占40%;總分300分的旅游管理聯考專業,筆試占30%,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占10%,合計40%。
2.面試
面試包括綜合情況面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情況面試占4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20%,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面試。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須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和明確的評分標準,測試結束時應給出得分。
4.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生等)和在報名時未取得畢業證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內容應涵蓋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適當并不得與初試、復試科目內容重復,必須按照提前公布的參考書目進行命題。
5.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學院可根據專業需求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參照同等學力考生。
(六)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復試各項內容的成績均記數字分值(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除外)。
2.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不計入復試成績。
3.旅游管理專業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占10%)。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5.復試結束后學院應及時將復試成績報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進行審核并公布。
(七)復試收費
根據《關于理順和調整我省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3〕523號)要求,復試費每生每次100元。各學院在復試前收取并交財務處,不交費者不能參加復試。
(八)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
(九)體檢
在公布復試結果以后,擬錄取考生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自行到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在規定時間內將體檢報告掃描提交給學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學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和體檢結論,對考生提出是否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意見。
五、復試組織
(一)基本原則
1.公平性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科學性原則。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3.差額復試原則。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實施辦法
學院制定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一般應包括組織管理(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分組)、工作安排(復試時間和地點、復試方式和內容、復試流程)、保障措施、應急預案、咨詢和申訴方式等內容。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與身份證和準考證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屬實,是否符合報考或調劑條件等。審查材料包括:
1.《思想品德考核表》審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者無考核表者,不予復試。
2.應屆本科畢業生:審核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在2026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
3.往屆畢業生:審核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具有國(境)外學歷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歷認證報告。
4.《誠信復試承諾書》。
5.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復試材料。
以上材料為考生必須提供,除1須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證件),且統一用A4紙復(打)印。考生學籍、學歷證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須于2026年4月28日前提交相關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六、錄取
(一)錄取成績換算辦法與排序
1.管理類聯考相關專業錄取排序成績=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0.3。
2.其他專業錄取排序成績=初試總成績(政治成績+外語成績+業務課總成績÷1.5)÷4×0.7+復試成績×0.3。
(二)學校根據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各學科招生計劃人數,分批次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參加排名,一票否決)。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逐一排序(1外國語-2政治理論-3業務課1)。如遇考生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從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含筆試、面試單項)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四)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應當在復試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原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報考非定向的考生因個人原因檔案無法調入我校的,造成無法被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報考類別在網報信息確認階段已經考生確認,在錄取階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五)待錄取考生經學校統一公示后,還需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為準。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須在報到前經學生管理部門及培養部門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招生單位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七、信息公開公示
(一)學校提前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含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目錄和擬招生計劃等信息);在復試、錄取階段(含調劑),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含復試考生名單等信息)、調劑政策、擬錄取名單(含專項計劃說明)。
(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等信息經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審核后由復試學院在學院網站公布。
(三)各項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
八、工作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加強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追責問責。
(二)嚴肅考風考紀。依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三)以上內容若與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相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為準。其他事宜參照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等文件執行。
九、監督與管理
(一)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招生學院提出異議;對學院答復仍存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
(二)咨詢與監督聯系方式
部門:河西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936-8281205
郵箱:yjsc@hxu.edu.cn
地址: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環城北路846號河西學院文科實訓樓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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