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管理學院2026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嚴格遵照有關規章制度,貫徹學校有關通知精神,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2026年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兼任復議委員會),制定公共管理學復試方案及具體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公共管理學的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設工作,確保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執行準確、組織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監督員全程監督并負責受理考生的質疑、申訴。
三、招生名額
招收專業代碼及專業名稱 | 學習方式 | 2026年招生總指標 | 其中:已錄取推免生人數 | 其中:統考招生人數 |
公共管理學(120400) | 全日制 | 27(含輿情研究中心1人、中國地方高等教育發展研究院2人) | 8 | 19(含輿情研究中心1人、中國地方高等教育發展研究院2人) |
四、復試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嚴格實行差額復試,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含加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如遇同分則全進的原則,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
我院公共管理學(120400)專業復試分數線如下: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 A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 | 單科 | |
公共管理學(120400) | 332 | 41 | 62 |
2.復試方式
2026年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線下方式。
3.復試時間及地點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3月30日(周一)
①8:00開始資格審查,地點仁和樓210教室。
②9:00開始復試,地點仁和樓。
學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園區浙江工業大學仁和樓公共管理學院(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288號)。
注: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步行進入校園。入校要求詳見:《浙江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第十一條(鏈接:http://www.yz.zjut.edu.cn/2026/0326/c4270a329874/page.htm)
4.復試工作規范
(1)按照學校要求,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組織面試、指導復試記錄、材料保管、上報名單等全部工作。
(2)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本著客觀公正、嚴謹認真的原則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嚴格遵守有關制度規定和組織紀律。
(3)評分記錄、復試答卷和復試記錄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復試前的資格審查
考生需認真閱讀《浙江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提前準備以下資格審查相關材料:
01《2026年浙江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附件2);
02本人準考證一式兩份;
03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雙面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04按不同報考學歷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①應屆生(含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③歷屆本科生,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④歷屆碩士、博士生,出示碩士、博士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⑤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生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般為2024年9月1日前畢業)及所報考專業六門本科主干課成績證明(須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自學考試成績單);本科結業生提交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05本人在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索要,歷屆畢業考生,可向檔案管理部門要求復印,并蓋章);
06如有論文發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請提交相關的清單和復印件;
07本人政審表(附件1);
08本人四六級英語成績單;
0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者定向就業單位出具的其他相關就業證明;
11畢業論文(設計)摘要或進展報告;
12 個人簡介(內容不得出現個人聯系方式如手機號、電子郵箱 等,篇幅限一張A4紙)一式六份;
13 本人簽字的《浙江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注:以上有關材料除政審表必須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復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證件),且統一用A4紙復印成冊,封面見2026年浙江工業大學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提交的材料統一由學院妥善保管,請考生及時做好材料的備份。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6.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英語聽說能力面試(復試比例20%)
(2)專業知識面試(利用專業知識分析并回答本學科問題,復試比例80%)
復試時間原則上每生不少于20 分鐘。
7.復試權重及綜合總成績計算
碩士研究生綜合總成績等于初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和復試成績(百分制)的加權平均,即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40%。
8. 關于同等學力考生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加試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分析。
9. 關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且已通過初審的考生,應當復試前聯系報考學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寫簽名的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照片,電子郵件的主題格式為:加分項目名稱+考生準考證號+姓名。
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政策,見《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網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509/20250924/2293432108.html
五、調劑工作
1、調劑方案
(1)調劑原則:調劑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如遇同分,則按全部進入的原則選擇考生進入復試。
(2)調劑申請條件:
①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 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 A 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④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不接收初試204-英語(二)的考生往初試201-英語(一)調劑。
⑤ 學術學位專業原則上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的調劑。
⑥ 我院原則上不再接收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復試不合格考生的調劑申請。
其他調劑要求和程序根據相關調劑政策執行。
(3)擬調劑人數:具體調劑名額另行公告。
(4)調劑復試差額比:按照總調劑指標1:1.5的比例(如總調劑指標不多于5人,則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如遇小數,按進一的原則選擇考生進入復試。
(5)調劑系統開放時間:預計4月8日(周三),具體時間安排請關注浙江工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相關消息。
2、調劑工作程序
(1)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yz.chsi.com.cn)公布計劃余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調劑考生(包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站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站篩選本學院調劑考生情況后通知考生復試。
(4)調劑復試結束后,學院再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 給調劑考生待錄取信息。
(5)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待錄取。
六、錄取工作
1.錄取工作要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按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如遇同分,則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要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被我校擬錄取且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錄取檢查的考生,學院予以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決制,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一志愿報考全日制的考生調劑至非全日制專業,在復試前須簽訂《知情同意書》。
4.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入學后3個月內,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的考生進行政治、業務、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擬錄取的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及時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表須在學院復試成績公示后兩周內郵寄至相關學院,由學院匯總后統一交給我校校醫院,由校醫院認定是否合格。
體檢標準由學校醫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學院相關規定要求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或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招生咨詢
方式: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
聯系人:吳老師
電話:0571-85290285 郵箱:03243@zjut.edu.cn
八、舉報、投訴、申訴
方式: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
聯系人:彭老師
電話:0571-85290791 郵箱:pgz@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與上級部門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執行。
公共管理學院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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