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生命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指導、監(jiān)督檢查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開展考核工作。
(二)各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在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等考核工作,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等。
二、招生計劃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方向) | 招生計劃 | 備注 |
070703 | 海洋生物學 | 1 | |
071000 | 生物學 | 1 | |
071000 | 生物學(三亞) | 18 | 三亞海洋研究院計劃 |
071300 | 生態(tài)學 | 14 | |
086001 | 生物技術與工程 | 60 | 含5個黃海所聯合培養(yǎng)計劃;5個萬里學院聯合培養(yǎng)計劃 |
086001 | 生物技術與工程(三亞) | 23 | 三亞海洋研究院計劃 |
注:學院將根據復試情況,在本單位計劃指標內對各專業(yè)(方向)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占以上招生計劃。
三、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須按照要求將資格審查材料上傳至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由學院予以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除學校要求上傳的材料外,學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為3月23日12:00。
四、復試方式與內容
(一)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面試。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yè)素質和實踐(實驗)能力。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專業(yè)綜合知識、人文素養(yǎng)、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能力、團結協作精神等。
通過提問回答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
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通過提問回答和隨機抽題回答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專業(yè)素質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1)海洋生物學、生物學及生物技術與工程專業(yè)復試考試科目為《分子生物學》。
(2)生態(tài)學專業(yè)復試考試科目為《環(huán)境生物學》。
(3)實踐(實驗)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實踐(實驗)技能。
通過隨機抽題回答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每生面試(含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五、成績的計算與使用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70%+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10%+專業(yè)素質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20%。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錄取原則
1.各學科(專業(yè)或方向)按錄取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錄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單獨排名。
注:生物技術與工程01方向-黃海所、萬里學院聯培計劃,待復試工作結束后,結合考生意愿和復試結果依次確定聯合培養(yǎng)人選,確定原則如下:
若意向人數少于計劃人數,優(yōu)先滿足意向人員意愿,其余考生按錄取總成績由低到高依次確定聯合培養(yǎng)人選,劃定聯合培養(yǎng)人選范圍后,按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選擇聯合培養(yǎng)單位;若意向人數多于計劃人數,則意向考生按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聯合培養(yǎng)人選。
2.復試成績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復試違規(guī)違紀者不予錄取。
七、成績公布
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對考生成績進行多次核算,并及時在本單位網站(http://cmls.ouc.edu.cn)公布考生成績,公布時間不少于3天。
考生對公布的成績有異議,可在公布期間內向學院申訴,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申訴復議工作,并給予考生答復。考生對復議結果不認可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申請復查。
八、本方案由海洋生命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方式:郵箱:bailu@ouc.edu.cn,電話0532-82031601,聯系人:白老師。
海洋生命學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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