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電氣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電氣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接受調劑專業及計劃數
專業代碼及名稱 | 類別 | 招生計劃(人)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18 |
0811J1智慧儲運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5 |
085406控制工程 | 專業學位 | 1 |
二、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以上接受調劑專業復試分數線需滿足《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的A類考生各項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將另行發布。
三、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 滿足《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的A類考生各項要求。
2. 擬調劑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0811J1智慧儲運科學與工程專業和085406控制工程專業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應為0804儀器科學與技術、0808電氣工程、0811控制科學與工程、0854電子信息、085801電氣工程。
3. 擬調劑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0811J1智慧儲運科學與工程專業和085406控制工程專業的考生本科專業應為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機器人工程等控制類相關專業。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要求如下:
(1)擬調劑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和0811J1智慧儲運科學與工程專業的考生
政治理論:101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201英語(一);業務課一:301數學(一)。
(2)擬調劑085406控制工程專業的考生
政治理論:101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201英語(一)或204英語(二);業務課一:301數學(一)或302數學(二)。
5. 所有擬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必須保證學籍、學歷的真實準確。未通過調劑系統提供的學歷學籍信息核驗的不接收調劑;若出現學籍學歷問題導致不能錄取將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 調劑工作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下稱“調劑系統”)進行,所有調劑考生均須完成調劑系統規定的所有調劑流程,確認接受我校擬錄取的方為調劑成功。調劑系統各專業開放時間為2026年4月8日00:00—12:00,具體以調劑系統設置為準。
7. 符合調劑條件的擬調劑考生,在調劑系統正式開通后,按照有關規定及要求填寫調劑信息,我校為河南工業大學(學校代碼:
10463)。學院根據調劑名額按比例確定調劑名單并組織復試。
8. 優先接收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或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
9. 對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四、調劑程序
1.學校通過“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專業要求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
2.申請調劑考生應在規定時間之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https://yz.chsi.com.cn/yztj/),根據我校公布的缺額信息履行調劑程序填報調劑志愿。
3.自調劑系統開通后,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以每次開放時間內接收的所有考生志愿為準,由學院遴選符合要求的調劑考生。
4.學院將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及時在規定時間內點擊“確認”同意參加復試。考生確認參加復試后,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5.復試名單和復試結果在本學院網站公示。
6.我校將根據考生總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并通過調劑系統向符合擬錄取條件的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應及時在規定的時間內點擊“確認”同意擬錄取。考生確認后,即視為被我校擬錄取。擬錄取名單在河南工業大學研招網公布。
五、調劑復試安排
本批次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2026年4月9日
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發送的復試通知或擬錄取通知信息。請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以免錯過復試。
(1)現場報到(所有調劑復試考生)
時間:4月9日上午8:30-10:00
地點:電氣學院31429房間(蓮花街校區31號樓)
要求:復試考生現場報到,按照要求提供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確認復試筆試科目,閱讀并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2)筆試(所有調劑復試考生)
時間:4月9日上午10:30-12:00
地點:電氣學院31517房間(蓮花街校區31號樓)
筆試需攜帶僅具有計算功能的計算器,如有通訊、拍照等其他與考試無關的功能,按作弊處理。
各專業調劑復試筆試科目如下:
專業代碼及名稱 | 類別 | 復試筆試科目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自動控制原理 |
0811J1智慧儲運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綠色儲備綜合知識 |
085406控制工程 | 專業學位 | 自動控制原理 |
(3)面試(所有調劑復試考生)
時間:4月9日下午14:00-18:00
地點:電氣學院31426房間(蓮花街校區31號樓)
電氣學院31440房間(蓮花街校區31號樓)
考生不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再安排復試。
四、復試細則
(一)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考生做好復試前各項準備,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2.復試考生須按照要求準備資格審查材料。
考生須將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掃描或拍照成電子版,按順序排列統一制作成1個PDF版本文檔,按照規定的命名方式在規定時間前發送至學院指定郵箱dqyjs@haut.edu.cn。
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在復試現場報到時交學院審查,材料原件核驗后由學院退回給考生。
(1)往屆本科畢業考生復試時應攜帶
序號 | 資格審查材料 | 份數 | 備注 |
1 | 初試準考證原件 | 2份 |
|
2 | 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3 | 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4 | 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5 |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原件 | 1份 | 無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須提交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 |
6 | 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 原件 | 1份 | 可從學校研招網下載,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章,如果本人是黨員的應由所在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
7 | 加蓋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原件 | 1份 |
|
8 | 本科學位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 |
|
|
電子文檔命名為“往屆+準考證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聯系電話” | |||
(2)應屆本科畢業考生復試時應攜帶
序號 | 資格審查材料 | 份數 | 備注 |
1 | 初試準考證原件 | 2份 |
|
2 | 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3 | 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4 | 加蓋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 原件 | 1份 |
|
5 |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 | 1份 |
|
6 | 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原件 | 1份 | 可從學校研招網下載,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章,如果本人是黨員的應由所在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
7 | 本科學位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 |
|
|
電子文檔命名為“應屆+準考證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聯系電話” | |||
(3)自學考試當年可畢業考生復試時應攜帶
序號 | 資格審查材料 | 份數 | 備注 |
1 | 初試準考證原件 | 2份 |
|
2 | 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3 | 省級自學考試管理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原件 | 1份 |
|
4 | 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5 |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 1份 |
|
6 | 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原件 | 1份 | 可從學校研招網下載,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章,如果本人是黨員的應由所在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
7 | 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 |
|
|
(4)如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發生變更,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
(5)我校研招網已公示符合申請加分要求的考生,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到學院再次審查,并由學院存檔保存。
3.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核驗驗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4.所有復試考生應準備本人近期免冠照片(6個月之內拍照)電子版發送至學院指定郵箱dqyjs@haut.edu.cn,電子版命名為“準考證號+姓名+2寸近期免冠照片+聯系電話”。
5.審查合格的考生由學院發放復試通知。
6.考生憑復試通知、初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
7.考生須在2026年4月8日24:00前,將資格審查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電子版等材料發送至學院指定郵箱:dqyjs@haut.edu.cn,聯系人:李老師,電話:15136165622。
8.所有提交電子檔文件名稱需按上述規定命名。
(二)復試程序
1.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考生現場復試時應按照要求攜帶資格審查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6個月之內拍照),按照資格審查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2.復試
筆試+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創新能力和英語水平等,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人文素養、心理素質與心理健康情況等;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報考專業的了解程度,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綜合知識的應用能力,創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閱讀翻譯、口語交流等外語綜合能力;相關學科專業要求的實驗操作技能;本科階段的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科研能力、創新精神與綜合素質等方面的情況。
(三)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任一項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不計入復試成績。任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四)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滿分為100分。其中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之和/初試科目滿分總計)×100×初試成績權重7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30%
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同等學力報考考生須知
各招生專業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干基礎課程,加試科目如下:
專業代碼及名稱 | 類別 |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①006001單片機原理及其應用 ②006002電子技術基礎(數字部分) |
0811J1智慧儲運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①006001單片機原理及其應用 ②006002電子技術基礎(數字部分) |
085406控制工程 | 專業學位 | ①006001單片機原理及其應用 ②006002電子技術基礎(數字部分) |
五.復試結果及擬錄取
1.復試結果于復試結束后在學院網站公示。
2.復試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分學科(專業)在招生計劃限額內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擬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擬錄取。
3.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學院可視具體情況對已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已被其他招生單位在調劑系統內擬錄取的考生不予錄取。
4.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統一公示。
5.擬錄取考生學籍學歷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籍學歷核驗,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環節有異議的,以書面形式向電氣工程學院進行實名申訴,學院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電氣工程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0371-67758822,15136165622,E-mail: dqyjs@haut.edu.cn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371-67756268,E-mail: yzb@haut.edu.cn
招生監督(學校紀委)電話:0371-67756128,E-mail: jwb@haut.edu.cn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應做好自身保護,健康應考。
2.在規定時間考生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再安排復試。未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3.我院不進行破格復試。
4.我院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5.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考生應誠信考試,嚴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復試過程及內容的影音資料,不得抄錄試題;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外發布、傳播我校試題、組織流程、考官情況等所有與復試內容相關的內容和信息。一旦發現,視為考試舞弊,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7.對弄虛作假、考試舞弊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8.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9.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可以從我校研招網表格下載欄下載,網址:http://yjszs.haut.edu.cn/。
10.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11.復試、錄取等信息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和我院網站。
河南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jszs.haut.edu.cn/
電氣工程學院網站:https://cee.haut.edu.cn/zsxx1/yjszs.htm
12.未盡事宜參照《河南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執行。
電氣工程學院
2026年4月5日
考研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